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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月1号起,本市再次调整了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
2012-02-03 08:53   稿源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   编辑 韩伟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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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台消息:从2月1号起,本市再次调整了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,这次调整是五年内本市的第四次上调。

  具体调整标准为:河西区由9900元/平方米调整为13860元/平方米;和平区由12200元/平方米调整为16763元/平方米;南开区由9800元/平方米调整为13037元/平方米;河东区由8400元/平方米调整为11760元/平方米;河北区由8000元/平方米调整为10732元/平方米;红桥区由8800元/平方米调整为11121元/平方米。

  在二手房交易环节,同时满足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、容积率在1.0以上、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,则属于普通住宅。近年来,随着房价的上涨,市场中更多房屋被划入非普通住宅,从而增加了交易的税费成本。这次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的上调,进一步扩大了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,使得购房交易税费大幅缩减,税费降幅最高可以达60%,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购买压力。

  据分析,这次普通住宅指导价格上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购买压力,但是难以刺激购房需求集中释放,主要因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执行,以及税费成本在购房总成本中占比不足10%。因此短期内市场交易将以婚房、拆迁等刚性需求为主,成交量难以出现大幅反弹。(记者陈彤)
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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